发包人(全称):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全称):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全称): 山东鹏程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嘉祥县洪山路北延、焦满线改建及村内道路硬化养护工程(F+EPC)总承包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E3708290666000263001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洪山路北延道路工程:起点北外环,终点嘉祥北站,全长约3.3km,一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34.5m,路面宽33m,路幅布置为:0.75m土路肩+4*3.75m行车道+3m中央分隔带+4*3.75m行车道+0.75m土路肩,进行改造提升。
(二)焦城-满硐道路工程:起点焦城,终点S252,全长12.416公里。原道路路基宽9m,路面宽7m,改建后路基宽13m,路面宽11m,路幅布置为:1m土路肩+2m硬路肩+3.5m行车道+3.5m行车道+2m硬路肩+1m土路肩,进行改造提升。
(三)村内道路硬化及养护工程:对嘉祥县境内77.011km的进村道路(路面宽6m,公路四级一类标准)、203.716km的村内大街(路面宽4m,公路四级二类标准)实施硬化,对71.22km的村内道路实施挖补、罩面、灌缝等养护。自筹资金涉及到的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及占补平衡等项目,原则上由中标单位实施。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济宁市嘉祥县境内
工程承包范围: 项目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公路工程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工程替代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以及施工总承包。
二、主要日期
各项工期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不得突破招标时要求的总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06日(暂定);
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2月11日(暂定)。
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监理人在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应提前 7 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工期为 400 日历天。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五、投标报价
(一)勘察设计费: 设计费为338.9 万元(其中:一、洪山路北延道路工程报价:49.5 万元;二、焦城-满硐道路工程报价:99.4 万元;三、村内道路硬化及养护工程报价:190 万元(初定里程为77.011 公里),设计过程中根据实际产生里程数核算总价;
(二)建安及配套工程费下浮率: 1% 。
六、签约合同价格:约45700万元(以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为结算依据)签约合同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格=设计费+经财政部门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经审核后的(业主变更+隐蔽追加)*(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七、付款方式:
(一)设计费付款方式:
(1)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审核后15日内付至设计费总价款的60%;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总价款100%。
(二)建安及配套工程费付款方式:
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付至工程价款的40%,第二年付至工程价款的70%,第三年根据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付至工程价款的100%。按合同规定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应计算未支付工程款相应利息支付承包人,该利息按6.5%的年利率计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调整)。
八、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姓名 孙爱国 ;技术负责人姓名 李世标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程勇 。
九、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四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