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金屯镇驻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总承包合同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牵头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一):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二):山东祥城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三):水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嘉祥县金屯镇驻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嘉祥县金屯镇驻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嘉审服投【2020】314号
项目内容及规模:标段2
项目地址:嘉祥县金屯镇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山东祥城建设有限公司、水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施工工作。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设计方案)来源
按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设计所需的其他基础资料等,以及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准或核准文件、报告、资料、协议和有关数据等。
三、主要日期
总工期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21年2月22日
工程开、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21年2月27日(以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作为工程施工开工时间)。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 合格 工程标准。
五、工程费下浮率:
工程费下浮率(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为 3.4 % 。
六、合同价格和形式
1、设计费用:小写: 79.8万元 ,大写: 叁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 (人民币)
设计费:以中标价为准包干使用(不下浮)、不作任何调整。
2、工程施工图预算约5090万元,施工合同价款=工程施工图预算*(1-中标下浮费率)
工程合同造价的确定以工程施工图预算为基数进行下浮,下浮率以其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为准;结算价款以最终结算审计结果据实结算。注:规费税金不参与下浮。
最终根据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和办法进行结算,以审计单位审定的结算审计值乘以(1- % 中标下浮率)确定;
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计价文件规定计取,无明确规定的按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共同确认的价格计取。
4、勘察费、设计费付款方式:勘察、设计完成后付清全部费用。
5、工程费用付款方式:进度款按计量完成投资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发承包方约定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2月6日 合同订立地点: 济宁市嘉祥县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本页无正文,接上文)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30号1幢
邮政编码:250000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山东祥城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机场路6号
邮政编码:272400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水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5号楼11层1101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