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老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嘉祥县迎凤路排水升级改造工程)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嘉祥县老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嘉祥县迎凤路排水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E3708290666000550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10-370829-04-01-533047 | |||||||||||
招标人名称 |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嘉祥县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嘉祥县老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嘉祥县迎凤路排水升级改造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工程内容为:呈祥大道以北,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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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澳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嘉盛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52180829.43 | 52182551.59 | 52183056.97 | |||||||||||
措施费报价(元) | 900808.63 | 900485.41 | 901569.87 | |||||||||||
质量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 | 90 | 90 | 9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澳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魏星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18201900698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于红蕾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16201820282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嘉盛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斌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23202303858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评标于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1日14时3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4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3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03月01日-2024年03月0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3562799229 | ||||||||||||||
其他事项 | 本公示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aXi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24年03月0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