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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近日,济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12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全方位、全视角向社会公开交易活动信息,是深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落实《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改革举措,不仅有利于招标人科学合理制订项目招标实施计划,更能有效延长市场主体投标准备时间,推动项目交易竞争更充分、交易活动组织更高效、交易程序规则更阳光,对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对适用范围、发布内容、发布流程等作出要求,招标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投资估算、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