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公管办发〔2012〕31号
关于提供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关于加强投标保证金流向监管的通知》(济公管办发〔2012〕29号)的规定,现将提供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建设工程USB身份认证锁的公共资源交易会员企业还须再提供《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须在2013年2月1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供的其建设工程USB身份认证锁的投标报名功能(网上投标报名)将被暂停(待提交《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开通)。 (二)新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的企业,在申请办理会员时除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供《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 (三)受理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北路147号)一楼建设工程窗口。投标企业前来提交《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的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联系人:钱瑞瑞 联系电话:0537-2653272
附件:一、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 二、授权委托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账户 查询 通知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印发附件一: 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
我单位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承诺如下: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我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须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一致)及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查询。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前往贵办提交《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有关事宜。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
下载附件: 1、关于提供基本账户查询承诺书的通知 济公管办发2012 3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