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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积极推进数字证书(CA)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的实施方案》


2019年4月,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提出“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逐步实现全国互认”的工作要求。随后出台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9号)也明确“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2020年年底前,完成省域内数字证书(CA)互认”。为认真贯彻国家、省政策部署要求,在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大力支持下,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关于积极推进数字证书(CA)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明确了“三步走”的推进方式。为彻底实现数字证书(CA)在全省的互通互认,《实施方案》提出了“一地办理,全省通用”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顺利实现,以“三步走”推进方式,即第一步到2020年底前,搭建全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CA)互认,为下一步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第二步到2022年底前,统一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增强平台稳定性和开放性;第三步到“十四五”末,实现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功能高内聚,结构低耦合”,平台适应性进一步增强,操作更加流畅、服务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定。

二、理清省市两级责任边界。省中心负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各项问题。市中心按照技术标准、数据规范、接入流程等,合理优化自身软硬件资源,为系统升级完善工作做好准备。

三、强调协调推进。《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一是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搭建多CA统一认证平台,对存量数字证书(CA)实现最大限度兼容,解决省市及市与市间的互通互认问题,确保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既有数字证书(CA)能够支撑完成现阶段跨域交易任务。二是同步推进相应技术标准的制定,最大限度吸收现有数字证书(CA)技术优势,为第二阶段的规范统一奠定基础。充分考虑增量数字证书(CA)兼容运行问题,统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数据接口、文档格式,实现互认。三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现认证机构公平竞争,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将认证机构服务纳入采购范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四是不断拓展数字证书(CA)应用领域,充分发挥其服务效能,引进社会第三方机构、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改革。五是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到数字证书(CA),为下一步移动端应用做好技术储备,从目前的相互兼容向一体运维转变。

《实施方案》明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挥牵头作用,省市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定期进行互动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使数字证书(CA)互认工作在推进中得到有力加强。



政策全文——


                                          鲁公交字〔202033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积极推进数字证书CA全省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应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不断提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助力营商环境改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整合,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CA)互认,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身份认证,为交易行为提供数据安全性保护,使用电子签章保障电子招投标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有效维护电子交易系统安全,切实保障各方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020年底前,以存量数字证书(CA)相互兼容为目标,搭建全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1.0版,实现数字证书(CA)部门之间横向互联、省市之间纵向互通,构建起网格化全覆盖新格局。

2022年底前,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标准为目标,推动多CA统一认证平台升级为2.0版,进一步强化功能高内聚,结构低耦合,平台的稳定性和开放性进一步增强。

“十四五”末,应用先进技术,实现多CA统一认证平台 “安全可控,自主可靠”,平台操作更加流畅、服务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地注册,跨域通用。在省内任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皆可办理数字证书(CA),注册一次企业信息,即可在线完成跨区域、跨系统、跨平台的注册核验,实现主体信息省内共享。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期搭建多CA统一认证交互平台,实现存量数字证书(CA)相互兼容。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认证机构,破除技术障碍,实现全部数字证书(CA)的认证无障碍。

技术统一,接口互认。依托现有的多CA统一认证平台,兼容国际标准RSA算法和国家标准SM2算法,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技术标准,实现数字证书(CA)、电子印章、电子签章互认。

去除门槛,优化环境。去除市场主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槛,实现一网通办,为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提供支持。拓展服务范围,发挥数字证书(CA)认证保密优势,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组织实施

(一)搭建平台,加快推进既有数字证书(CA)互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搭建多CA统一认证平台,对不同交易模式、交易流程下的Ukey设备、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实现最大限度兼容,破除数字证书(CA)认证机构“技术壁垒”,打破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间“信息孤岛”,妥善解决身份认证、授权访问、文件的完整性、机密性等问题,确保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既有数字证书(CA)能够支撑完成现阶段跨域交易任务。

(二)统一规范标准,构建新型的跨域交易系统。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完善的跨域交易系统,为新增数字证书(CA)提供运行平台。严格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统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数据接口、文档格式,实现文件互认。制定数字证书(CA)格式、印章格式、签章格式、文件载体存储等标准,为构建新型的公共资源交易跨域交易系统集成提供支撑,真正实现“一地注册,跨域通用”。

(三)强化公开透明,实现数字证书(CA)证机构动态管理。按照《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数字证书(CA)认证机构管理,严格执行认证机构资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现认证机构公开招标采购,保证入围认证机构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四)拓展应用领域,提升数字证书(CA)服务效能。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数字证书(CA)保障交易主体身份真实、电子文件完整、签章行为可溯、交易过程安全保密作用,实现数字证书(CA)服务效能最大化。以数字证书(CA)为载体,支撑公共资源远程异地评标评审顺利开展;推动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深入进行;实现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探索数字证书(CA)应用拓展,在引进社会第三方机构、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改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加强技术创新,不断优化互认平台功能。探索运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及移动端应用等新技术,增加移动端应用功能,进一步完善互认体系,提升互认水平,强化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积极推动数字证书(CA)从相互兼容向一体运维转变,实现跨域交易系统功能提升、认证精准,全面提升系统运维、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的支撑保障能力。

(六)严格应用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制定数字证书(CA)应用规划,科学确定使用范围,降低数字证书(CA)使用成本,切实减轻交易主体负担;积极推广数字证书(CA)办理线上申请、快递送达服务新模式,简化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加强数字证书(CA)应用范围宣传,提倡交易主体按需自愿办理,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交易主体办理。

(七)明确责任分工,厘清职责权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整体规划、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平台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发布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联合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推动签约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电子签章服务机构产品接入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加强数字证书(CA)的使用指导等。

四、组织保障

省市协同。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开展工作,着力将数字证书(CA)全省互联互通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解决平台联通过程中的堵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助力一网通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益。

互动交流。提高各市场主体对数字证书(CA)的认识水平,加强对数字证书(CA)使用的指导和培训,定期组织调研交流活动,邀请专业人员对制证人员、技术开发人员进行专业素质培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为改善营商环境做表率,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大背景下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提供支持。

改进提高。做好数字证书(CA)推进工作,重点在互认、关键在创新、目的在加强。在推进进程中,要针对互认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技术创新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着力解决数字证书(CA)推进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照《通知》确立的原则积极探索,使数字证书(CA)互认工作在推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