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委托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委托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委托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SZBM-2018-S0012
3、采购人: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
联系人:杨站长 联系电话:0537-2311118
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菱花南路王子酒店6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7-2930369
5、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委托监测项目。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024号)和《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办监测函[2018]240号)要求,委托第三方实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70种VOCs的手工监测,包括样品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分析、报告编写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预算金额:50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并能独立完成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或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被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必须包括《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和《环境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3-2014);(提供计量认证或认可证书原件及通过相关资质认定或认可项目表(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税务局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供应商2015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环保部门通报或要求整改期间暂缓承接环境监测类业务;
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0、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11、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6日14时0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4、磋商文件费: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5、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4月16日13:30-14:0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 2018年4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13 号)一楼开标室。
四、重要说明
1、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企业注册流程》。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报价保证金交纳账号。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