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信号灯项目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信号灯项目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信号灯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信号灯项目,经市财政局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报价单位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ZBM-2018-S0027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信号灯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信号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117

人:郭科长           联系方式:0537-2939040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路曹庙社区17号楼

联系人:王含含          联系电话: 18053770026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信号灯生产厂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一个供应商每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包的投标;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交通安全设施或交通信号灯等内容;

6、所投产品满屏交通信号灯、方向交通信号灯、倒计时器、人行横道信号灯应符合国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7、信号灯杆必须具有产品检验报告;

8、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原件);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税务机关依法缴纳税收的发票原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

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2、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620日—20187214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等方式

四、重要说明

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采购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