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改造提升)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3年10月16日09:40至2023年10月16日13:2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发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决定由原评审专家对本项目进行复审。于2023年10月17日16:00至2023年10月17日17:0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完成复审。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复审,评标纪律严明。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2023年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改造提升)监理 | ||||||||||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797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高新区黄屯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项目区位于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项目覆盖农田面积约1万亩,项目区涉及丁庄村、鹅鸭厂村、高汪庄村、黄金屯村、南二十里铺村、庞村、谢村、于屯村、赵庄村9个村。工程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本项目监理范围为所有内容的采购、施工、验收、结算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
建设地点 |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2条要求 | ||||||||
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候选人名称 | 济宁市金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总报价(元) | 415000.00元 | 405700.00 | 395600.00 | ||||||||
工期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宁市金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高岩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10034204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马玉洁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10016909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兰传波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00233873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3年10月16日09:40至2023年10月16日13:2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于2023年10月17日16:00至2023年10月17日17:0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完成复审。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复审,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3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唐主任,联系电话:0537-3518921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