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东部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EPC)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东部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830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10-370871-04-01-177146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济宁东部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对同济路、济邹路、大禹西路、鸿广路、开源路、山博路等8条道路敷设排水管网约21.40公里,连通泥沟河、洸府河、蓼河的雨水管道及相应雨水配套设施,配备10台大型移动泵车,解决城市排涝问题,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包含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龙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04.23 09:30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江苏辰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诗远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设计费总报价(元) | 2254000.00 | 2380000.00 | 2280000.00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3.35% | 3.10% | 3.9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施工负责人 | 李明奎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京 1112018201907324 | ||||
2 | 设计负责人 | 楼丹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5330080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江苏辰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施工负责人 | 顾晓慧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苏1322015201503248 | ||||
2 | 设计负责人 | 宋英姿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3370041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诗远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施工负责人 | 何连富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14201610226 | ||||
2 | 设计负责人 | 张卉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213701171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三室。评标于2024年04月23日09时45分至2024年04月23日12时30分,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2024年04月2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孙振宁,联系电话:0537-3255695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