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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立重点项目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精细化服务长效机制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我市招标采购活动重要服务平台和窗口单位,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制定《服务重点项目实施办法》及配套服务手册、调查问卷,建立重点项目“标前主动对接、标中精细服务、标后跟进回访”全程精细化服务长效机制,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全链条“店小二”式周到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高效、顺利实施,全力服务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标前主动对接

《实施办法》明确各类型交易项目、各交易环节责任部室,各环节对口责任部室标前主动联系市挂图作战总指挥部推进保障办公室等重点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及时掌握重点项目清单,初步确定拟进场重点项目交易清单和拟进场时间,向招标采购人发放《济宁市重点项目招标采购服务手册》,做好重点项目服务准备工作。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指导、亲力亲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靠前服务。同时,中心延伸标前服务范围,在进场登记环节前,协助招标采购人做好向行政监管部门的招标备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效率。

 二、标中精细服务

中心协助招标人完善项目基本信息,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资料通过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措施简化优化交易流程,先行办理进场登记。开标前一天,中心相关部室安排专人检查交易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准备工作,确保设备、系统等设施运转正常。评标活动开始后,相关部室安排专人提供“全天候、零时限”评标服务,评标不结束,人员不下班。评审活动结束后,相关部室及时协助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发放工作。

 三、标后跟进回访

招标采购活动结束后,中心积极开展标后回访,制定《交易主体满意度调查问卷》,依托网络问卷、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听取交易主体意见建议,全面细致回溯交易过程,及时掌握服务流程、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充分发挥满意度评价对工作的引领和督促作用,促进服务再优化、效率再提升。

下一步,中心将以《服务重点项目实施办法》出台为契机,及时总结重点项目服务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持续巩固完善重点项目“标前主动对接、标中精细服务、标后跟进回访”全程精细化服务长效机制,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