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制定规范》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本规范自2025年3月31日起施行,请各市水利(水务)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对接。《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的通知》(鲁水建字〔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制定规范
山东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