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济宁市探索建立“科技+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为题,宣传报道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并上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原文刊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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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长期以来公共资源交易分散管理所造成的“管办不分”、“同体监督”等体制弊端,济宁市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率先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经过多年的探索运行,逐步建立起以科技手段为支撑、以监管制度为保障的“科技+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模式,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远程评审互联互通。
一、构建相互监督制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体制
去年,济宁市将市招监办、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整合组建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赋予其履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责,对进场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情况实施再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国土、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在中心设立窗口,履行本行业交易活动的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心设立派驻工作室,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监察及效能监督。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济宁市基本建立起“委员会统一领导,行业监管、综合协调、行政监察互为合作补充与监督制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体制,减少了管理漏洞,有效防范了“权力寻租”。
二、建立全程监督的电子化运行网络平台
依托科技信息技术,整合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立了集交易运行、监督管理、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网上交易平台。一是交易内容全程覆盖。将所有交易项目全部纳入电子化交易范畴,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和网上监管,并与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联网对接,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控。二是交易过程全程监管。在报名环节,投标材料、保证金收取退还等全部在网上自动对接完成;在开标环节,采取“多重密钥、两级解密”的方式进行控制;在评标环节,启用电子标书比对、电子清标、电子暗标评审、评标专家打分异常预警、企业会员信息等电子监管系统。三是交易评审全程管理。远程视频评审系统贯通了中央、省、市、县四级远程视频评审网络,辖区内所有交易项目都可以共享高水平专家资源,对招标采购人、投标企业供应商和评标专家进行物理隔离,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活动的干扰和影响。2013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会员信息与电子评标系统和政府采购定点商城系统分别通过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取得了两项国家发明专利。
三、探索实行快捷高效的新型政府采购方式
创新实施政府采购定点商城制度,采取“现场查看选所需、货比三家竞价格、快速订单取商品”的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5家商家,将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等4大类52个品目的通用类商品纳入定点商城采购范围。采购人选中商品后登陆“济宁市定点商城采购系统”,定点商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的原则自动确定成交供应商。整个采购活动2日内即可完成,从而改变了以往“一标一采”交易形式,简化了采购程序,提高了采购效率。为加强对定点商家的监督管理,出台了《定点商家管理考核办法》,对定点商家进行不定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度定点供应商的重要依据。自实行采购定点商城制度以来,各部门单位累计采购780批次,实际成交价比预算价、市场价分别降低33%和20%。
四、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
济宁市坚持“招标采购人依法组织、评标专家独立评审、监管机构全程监管”原则,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交易行为,一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严格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使责任追究有章可循。二是严格招标采购文件审查。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设备采购,实行标前论证制度;对招标采购人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实施“一标一考核”;对已开工建设的虚假招标项目暂停招标采购程序,转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三是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出台评标专家管理考核办法,推行技术标暗标评审,实行评标专家打分异常预警制度。四是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加大投标企业诚信考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企业列入“黑名单”,减扣诚信得分,并在网上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