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
(2015年3月)
2015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编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职责分工的通知》(济编〔2013〕23号)将职责调整为
1.对市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及交易文件中的程序性条款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承担审核失察责任;对行政监管部门越权审批或违反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向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出具书面整改函;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拒不整改的,可予以受理并向市监察局报告;
2.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发布交易公告、招标报名、开标、评标等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提供使用评标专家库抽取服务,为交易各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配套服务,为行政监管部门进场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和服务;维护交易秩序;配合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出现的争议和矛盾;承担因服务不到位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责任;
3.参与场内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发现场内交易活动违法违规的,督促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和纠正;发现行政监管部门违法违规的,应按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市监察局报告。接受投诉举报,及时转交并协助与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
4.建立和完善交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查询服务;牵头构建信息交换平台,为招标投标各方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向行政监管部门及时传送交易信息,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做好济宁市科级防腐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5.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服务制度、场内管理制度等;承担市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协调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6.指导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7.负责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工作,受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采购相关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属于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构成: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表(后附)
一.2015年收支预算表
二.2015年收入预算表
三.2015年支出预算表
四.2015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75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53.74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753.74万元,其中:财政事务753.74万元,主要项目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费140万元;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费82万元;专家评审劳务费8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5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共4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8.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以及用于专家评审劳务项目的封闭评标过程加班盒饭的有关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