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蓼河新区道路工程-弘济路(孟子大道-山博路)(监理)
澄清答疑
一、本招标文件P32页评分标准-注:项目总监承担的获得质量奖的市政道路工程(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每个级别奖项最多计取1个,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需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合同原件。原件2016年以后颁发的山东省市政金杯奖获奖证书是不颁发给监理单位的,招标文件要求验证“获奖证书原件”不合理,建议修改为项目总监承担的获得质量奖的市政道路工程需验证获奖证书原件或工程获奖红头文件原件及监理合同原件。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注3
原内容:“项目总监承担的获得质量奖的市政道路工程(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每个级别奖项最多计取1个,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需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合同原件。”
修改为:“项目总监承担的获得质量奖的市政道路工程(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每个级别奖项最多计取1个,时间以发证时间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需验证合同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获奖文件网页截图原件。”
山东海达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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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答疑(监理).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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