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金色嘉苑采暖工程(监理)
澄清答疑(二)
评分标准监理项目管理机构中“参加本工程监理的专业监理人员(项目总监除外),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有注册结构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修改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专业监理人员(项目总监除外),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有一个得2分,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招 标 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济宁高新区黄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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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色嘉苑澄清答疑(监理).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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